本期主题
需求侧响应相关规则调整!
申报流程详解!
收益如何计算?
随着需求侧响应的开展,相关规则也进行了调整:
1. 优化可直接参与交易的用户范围。
2. 调整日前邀约需求响应可响应容量申报上下限。
3. 调整售电公司用电需求申报偏差考核计算方式。
操作流程
第一步丨注册需求响应资源
包括用电户号、用电户名、计量点号、结算户号、电压等级、用电性质、所在位置、最大最小响应能力、最大最小响应时长、可响应时段等,储能类的需申报充放电功率、投产年份、储能类型等信息。(6个自然日后生效)
第二步丨与售电公司签约
在交易系统上完成电子合同签约(注意:需进行打款认证加盖电子公章后,零售合同才会生效。另外,如果不与负荷聚合商签合同,可以自主申报)
第三步丨查看信息
D-5日15:00前查看D日的需求响应信息(包括需求容量、需求时段、需求地区等)
第四步丨申报
D-1日17:00前申报响应容量、响应时段、响应价格,申报完要看交易信息披露,看是否中标。(页面没有数据就是没中标)
第五步丨执行响应
用户按照前一日中标的申报信息中断或减小负荷
第六步丨评价
交易中心对该次响应进行响应评价
第七步丨获取需求响应收益
日清月结,补贴费用在月费结算单中体现
收益计算
若实际响应执行率低于50%时,视为无效响应,收益结算为0,并且有更严格的考核标准:
R 考核费用=∑max(P 中标容量× R 1 - P 实际响应容量,0) × max(C 出清价格× M 1, P 3)
(R1暂取50%,M1为暂取0.6,P3暂取500元/MWh)
例子
某电力用户A,想参与29日的需求响应交易
1、交易中心于7.24日开展事前信息披露,发出邀约,邀约时段10:00-10:59,需求容量:2000MW。用户在小程序查询自己的基线负荷是50MW
2、假设邀约不变,用户在28日13:00前作出申报:29日10:00-10:59可申报容量30MW,申请价格为3000元/MWh
3、28日下午3点,市场出清,若价格为2000元/MWh,则A用户未中标,不需要执行。
若价格为3000元/MWh,A用户中标,运行日需要执行响应。
4、运行日29日,用户执行响应如下:
①若A用户10:00-10:59实时负荷控制在20MW,则该用户小时响应容量为50-20=30WM,收益结算方式为上图第三行,【中标响应容量30MW*0.8<小时响应容量30WM<中标响应容量30MW*120%】
收益计算方式为:30*100%*3000=90000元
②若用户在此时段实时负荷控制在45MW,则该用户小时响应容量50(基线负荷)-45(实时负荷)=5WM,收益结算方式为上图第一行,【0<小时响应容量5WM<中标响应容量30MW*50%】,视为无效响应。收益结算为0,并且按照中标量的50%和实际响应之差,按出清价的60%或0.5元/千瓦时取最大进行考核。考核公式为:[30MW(中标容量)*50%-5MW(实际响应)]*3000*0.6=18000